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量刑標準怎麼的

一、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量刑標準怎麼的

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量刑標準怎麼的

《刑法》第三百五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在境內非法買賣上述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提供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在境內非法買賣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達到下列數量標準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麻黃鹼、偽麻黃鹼及其鹽類和單方製劑五千克以上不滿五十千克;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滿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滿二千千克;

(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滿三千千克;

(四)上述原料或者配劑以外其他相當數量的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者在境內非法買賣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超過前款所列數量標準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量大”。

二、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的司法解釋

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在境內非法買賣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達到下列數量標準的,依照《刑法》第350條第1款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麻黃鹼、偽麻黃鹼及其鹽類和單方製劑5000克以上不滿50千克;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滿1000千克;

(2)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滿2000千克;

(3)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滿3000千克;

(4)上述原料或者配劑以外其他相當數量的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者在境內非法買賣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超過上述所列數量標準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350條第1款規定的“數量大”。

在中國製藥開辦工廠或者是公司都要經過國家的同意,所以製毒在經過國家同意的情況下就不構成犯罪,但是沒有經過國家同意,私下製毒或者是進行買賣,在沒有給國家或者是任何人帶來危害的情況下,一般是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