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被強姦的證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保護現場,尋找案發時目擊者(如見證你們在一起的人,是否有人聽到了被害人的反抗,求救等等);
2、蒐集監控記錄,也可以讓公安機關調取;
3、去醫院做身體的檢查,得到醫院關於身體傷害的證明;
4、調查下嫌疑人的相關情況,有無前科,迷藥是怎麼得到的,儘量瞭解到嫌疑人是否向別人講述過嫌疑人犯罪的過程;
5、保留好被害人和嫌疑人之間的通信記錄,如聊天記錄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