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請了取保候審能去外地嗎?

一、如果申請了取保候審能去外地嗎?

如果申請了取保候審能去外地嗎?

沒有經過批准不可以去。

1.保釋,就是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的人需要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活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在保釋期間,除了要遵守刑事訴訟法要求的規定外,對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准和徵得決定機關同意。

2.《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無正當理由的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負責執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徵得決定機關同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二、刑事案件去法院取保候審流程是什麼樣的?

首先要確定看看是不是符合條件的,然後可以由本人、辯護人提交書面的申請,最後法院做出了決定之後,會要求提供保證金或者是保證人。

1.首先要確定是否符合申請的條件。

2.程序:本人、辯護人或監護人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法院做出決定後會要求提供保證金或保證人。

三、取保候審後的流程怎麼走才對?

取保候審之後是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會解除取保候審。

1.取保候審之後的程序為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和有關單位。

2.《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申請取保候審之前,首先要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申請的條件,然後要提出保證人並且填寫保證書,提交書面的申請才可以。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上的一種強制性的措施,而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説沒有實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