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援助流程是怎樣的?

司法鑑定援助流程是怎樣的?

司法鑑定援助,簡言之就是可以免交或者緩交訴訟中,與之相關的司法鑑定費用的援助活動。但是司法鑑定援助不是任意訴訟案件都可以的,其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以及獲得有關援助機構的批准,才可以得到批准。對此,為了方便大家瞭解,下面將司法鑑定援助流程詳細的介紹給大家。

司法鑑定援助流程

一、申請司法鑑定援助的條件

下列人員確因經濟困難無力承擔訴訟需要的司法鑑定費用的,可以申請司法鑑定援助:

(一)符合本市法律援助申請條件的訴訟案件當事人;

(二)本市市、區兩級法院批准減免緩訴訟費用的當事人。

二、司法鑑定援助申請材料

當事人向市法律援助機構提出司法鑑定援助申請,應當填寫《司法鑑定援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驗原件),代理申請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經濟狀況證明(已獲得法律援助的提供法律援助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或本市市、區兩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減免緩其案件訴訟費用的證明。

市法律援助機構收到司法鑑定援助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當場受理;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應當補交的材料。

三、司法鑑定援助辦理流程

市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申請後,應當按照司法鑑定援助的條件進行審查,並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提供司法鑑定援助的書面決定。決定不予援助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決定給予援助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司法鑑定援助決定書。

申請人對市法律援助機構不予司法鑑定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市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異議申請,市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援助條件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責令市法律援助機構及時對該申請人予以司法鑑定援助。

司法鑑定援助,主要是給予那些經濟困難,並無力承擔訴訟所需鑑定費用的當事人,提供的一種援助活動。如果想要獲得司法鑑定援助,就需要按照司法鑑定援助流程進行申請援助。在申請的過程中,當事人需要提交身份證等所需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的,相應的援助機構會當場受理,並在一定期限內作出答覆,是否給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