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非法洗沙場判刑嗎

法律規定非法洗沙場判刑嗎

一、法律規定非法洗沙場判刑嗎

非法洗沙場情節嚴重的會被判刑處理,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經營洗沙場的判刑如下:

1、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非法經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限制買賣物品和經營許可證的市場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一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責任能力的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行為: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所謂專營、與賣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只能由特定部門或者單位經營的物品,如煙草、食鹽、麻醉藥品等。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是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允許在市場上自由買賣的物品,如棉花、化肥、農藥、種子等。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

(3)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

(4)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

(5)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實施上述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本罪。

三、涉嫌非法採砂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1、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2、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非法洗沙場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就是對於法律規定非法洗沙場判刑嗎的相關介紹了。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