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尋釁滋事罪拘留通知家屬的時間是多久

涉嫌尋釁滋事罪拘留通知家屬的時間是多久

一、涉嫌尋釁滋事罪拘留通知家屬的時間是多久?

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嫌疑人後通知家屬的時間一般是二十四小時以內,無法通知的除外。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涉嫌尋釁滋事罪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哪些行為屬於尋釁滋事?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後提請批捕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刑事拘留是很常見的刑事強制措施,對於實施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實施犯罪行為時被發覺或者犯罪嫌疑人企圖自殺、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等情節,都可以先刑事拘留,一般刑事拘留後會依法提請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