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有關規定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或者是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如何認定情節嚴重?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處罰是什麼?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上述的規定從重處罰。

3、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作為一種違法犯罪的行為,我國相關的法律對此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一旦觸犯這種行為的將會被處以嚴厲的處罰,這個最終的處罰決定與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後果的惡劣影響都有着直接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