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詐騙罪不成立怎麼處理

一、一般詐騙罪不成立怎麼處理

一般詐騙罪不成立怎麼處理

如果詐騙罪不成立,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但又犯罪情節輕微的不需要處罰,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對其進行勸誡或者責令簽署悔改聲明、道歉、賠償損失,或者主管部門可以處以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要素有哪些

1、詐騙罪客體要件

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這個要件很好理解,例如部分如拐賣婦女兒童案件採用的犯罪手法是欺騙手段獲利,但是它侵犯的是人身權利,就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客觀要件

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這一點可以理解為行為人使用了欺詐行為讓對方產生了錯誤認知,被害人進而做出財產處分後,行為人獲利。這裏有四個要點,缺一不可。分別是“使用欺詐方法”、“錯誤認識”、“財產處分”以及“從中獲利”。

3、詐騙罪主體要件

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也就是説,法律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主體不構成本罪,例如未成年人犯罪、不具備行為能力的人犯罪等等,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4、詐騙罪主觀要件

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這一要件可以分為兩個注意點,分別是故意犯罪和非法佔有目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明確通過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產,並且是故意目的佔用的。

構成詐騙罪是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立案,如果詐騙罪不成立那麼也是可以讓違法者承擔行政處罰,並讓其退還所有被詐騙的金額,這樣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權益,所以,詐騙他人的錢財是不允許的,只要構成數額較大者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