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十天怎麼保釋?

刑事拘留十天怎麼保釋?

一、刑事拘留十天怎麼保釋?

1、刑事拘留十天是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直接的申請保釋。保釋是指取保候審,拘留10天可以取保候審,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即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2、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被拘留十天保釋多少錢

1、被拘留十天保釋需要五萬元左右,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刑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2、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在當代的社會,因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可以採取一定的偵查措施,若已經被採取刑事拘留的措施,那麼之後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按照《刑事訴訟法》當中的規定,是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自己提出來的,或者是由律師提出來,經過相關機關的審查決定之後就可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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