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記賬算職務侵佔嗎?

收入不記賬算職務侵佔嗎?

一、收入不記賬算職務侵佔嗎?

收入不記賬有可能算職務侵佔,轉走公司的資金不留憑證的情況下,算不算是職務侵佔罪,要依據是否符合職務侵佔罪的構成案件而定,符合的就是職務侵佔罪。

公司的會計的職責之一即是做賬,若是會計將公司的收入不及入賬,偷偷據為己有,屬於職務侵佔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或者,並處;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並處罰金。

二、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

2、必須有侵佔的行為。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

即行為人妄圖在經濟上取得對本單位財物的佔有、收益、處分的權利。至於是否已經取得或行使了這些權利,並不影響犯罪的構成。

三、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的界限是什麼?

1、主體要件不同,本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國有公司、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集體性質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一切職工都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則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受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為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單位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2、犯罪行為不同,本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的行為。而貪污罪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公共財物的行為。

3、犯罪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必須是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者是工作範圍內經營的本單位的財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財物,也可能是私有財物。而貪污罪則只能是公共財物。

4、情節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構成必須是侵佔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數額較小的不構成犯罪。但法律對貪污罪沒有規定數額的限制。當然如果犯罪數額較小,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貪污行為不應認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為死刑。

收入不記賬算職務侵佔嗎,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明確解答,職務侵佔罪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只要符合犯罪構成要件,都是可以進行處罰的。看完上文內容後,還有其他想要諮詢的問題,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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