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區別是什麼?

一、 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區別是什麼?

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區別是什麼?

1、法律認定不同。純正不作為犯是指規定只能由不作為構成的犯罪。在這種情況下,刑法往往明文規定了作為義務的主體,即行為主體和不作為的客觀行為,對這種不作為犯罪的認定不存在問題。而不純正不作為犯是指條文沒有明文規定將不作為表述為構成要件要素的情況,即通常預想由作為予以實現的構成要件,而由不作為來實現的犯罪,或者説行為人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通常為作為形式的犯罪。

2、故意情況不同。就罪過形式而言,不真正不作為犯既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過失犯罪,而純正不作為犯罪是故意犯罪行為。

二、不純正不作為犯罪的特徵

第一,危險性。在客觀上,行為人的先行行為要導致刑法所保護的某種社會關係處於危險狀態。

第二,過錯性。行為人的先行行為的過錯性或是明顯表露於外,或是隱藏於內,需要結合其後續的不作為才能予以判斷。但無論如何,具有過錯性方成其為先行行為。

第三,舉動性。消極的不作為不稱其為先行行為。如果先行行為是不作為,則意味着法益危害結果均系不作為所導致,對行為人定罪就須依刑法的明文規定。這樣定罪就是純正不作為犯罪問題,而不是不純正不作為犯罪問題。

第四,意志性。該先行行為必須處於行為人的意志控制之內,並體現行為人的意志,即主觀方面。

第五,同一性。先行行為體現出來的行為人主觀狀態,同定罪罪名所要求的犯罪行為的主觀狀態必然一致。先行行為是過失導致危險狀態的,只能定行為人不純正不作為的過失犯罪;反之,故意造成危險狀態的,則定性為不純正不作為的故意犯罪。

第六,隱蔽性。孤立地看待先行行為往往是沒有重大社會危害性的,甚至可以説常人也經常性地犯這樣的錯誤,它只有結合行為人後續的不作為才能體現出重大的社會危害性。

純正不作為犯罪和不純正不作為犯罪都是屬於不作為犯罪的一種類型,對於有關情況的認定上,是需要基於實際的不作為原因和造成的後果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為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