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打架輕傷怎麼判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且不適用緩刑,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自首、被害人諒解都是從輕處罰的情節,但是由於是累犯,不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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