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能不能構成單位犯罪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夥企業一般不屬於單位犯罪主體,單位犯罪主體中的企業,一般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而合夥企業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所以合夥企業不能構成單位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第三條 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合夥企業能不能構成單位犯罪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十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