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程序怎麼走?簡易程序是怎麼樣的?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國家發展的越來越好,國家的政策也好,特別是進入一個好的企業和好的單位的,然而有些人卻不安於現狀,偏偏要做出一些違法的事情來以謀求私利,那違反了法律國家又是怎麼樣懲罰的呢,那就一定要來了解一下簡易和一般兩種行政處罰程序怎麼走?下面就來聽聽小編著的看法。

行政處罰程序怎麼走?簡易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簡易和一般兩種行政處罰程序怎麼走?

行政處罰決定程序有簡易和一般兩種程序

(一)、簡易程序

主要適用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違法行為。

適用條件:

1、違法事實確鑿

2、有法定依據

3、符合法定種類和幅度:對個人處50元以下,對組織處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處罰。

具體步驟:

1、表明身份

2、説明理由

3、製作處罰決定書

4、當初交付當事人

5、報所屬機關備案,當事人不服可以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

(二)、一般程序

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行政處罰一律適用一般程序。

具體步驟:

1、立案:行政主題對控告、檢舉以及例行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決定予以查處。

2、調查取證:

(1)、行政主體應客觀、全面、公正地進行調查,收集有關證據

(2)、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3)、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

3、擬定處罰決定:調查結束後,調查人員應將調查結果報告行政機關負責人,有行政機關負責人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擬定有關決定;對情節複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4、製作處罰決定書

5、送達:行政機關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二、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哪些程序?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要有以下簡單程序:

1、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2、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三、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具備的條件共什麼?

1、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程序,即行政處罰中的簡易程序。

2、簡易程序條件是: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行政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行政處罰是分簡易和一般的,任何處罰都是有一定的規定的,那不管你是簡易或者一般只要你違法了都會受到法律的治裁,所以在做什麼事情都要好好的考慮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因此行政處罰程序怎麼走?簡易程序是怎麼樣的?都要根據當時的案件而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