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置換條件是什麼

申請置換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深圳公租房置換條件是什麼

(一)置換申請人均是市、區主管部門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提出申請時剩餘的租賃合同有效期不少於1年。

(二)置換申請人在提出置換申請之日前1年內均未根據本辦法置換過公共租賃住房。

(三)置換申請人擬置換的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確定的家庭人口數對應的配租面積標準。置換申請人可以自願置換低於配租面積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但視為其已按標準享受住房保障

配租面積標準規定

1.公共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為主,配租單位可以結合房源情況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①單身居民、兩人家庭配租建築面積為35平方米左右;

②兩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築面積為50平方米左右;

③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築面積為65平方米左右。

2.建築面積超過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據情況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家庭人口數相關規定

1.家庭人口數按照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總人數予以確定。

①申請人已經組建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一年的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屬現役軍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證期限的限制。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請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但在承租期間不得重複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優惠。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讀全日制學校而將户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户籍。

2.獨生子女死亡且父母不再生育收養子女的家庭,可以按照其失獨前的家庭人口數確定配租建築面積。

(四)置換申請人各方已就置換公共租賃住房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在置換協議中明確置換各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申請公租房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的,同時想要進行公租房的置換也是需要滿足所規定的條件的,所以在申請這些的時候,一定要寫查看自己是否滿足這些條件,否則就是白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