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地使用税忘繳了咋辦

一般土地使用税忘繳了咋辦

一、一般土地使用税忘繳了咋辦

土地使用税忘記繳納了的話,當事人補繳即可。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的滯納天數的起止時間的計算,由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到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解繳税款的當日止。

其計算公式為:應繳滯納金=滯納税款×滯納天數×0.0005。 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解繳税款的滯納金也按上述規定同樣計算。

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是每個土地使用者的義務。我們都應該按時將我們應該繳納的土地使用税進行繳納。必然,拖欠了土地使用税,繳納滯納金是肯定的。滯納金的繳納可以認為是一種懲罰手段,也可以認為是一種補償手段。

二、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申報規定有什麼

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申報規定有以下幾點:

1、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徵收。

2、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由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

3、按年徵收、分期繳納。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為申報徵收期。如果遇到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天;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4、辦理地點:辦税服務廳、電子税務局。電子税務局可通過相關網址點擊進入。

5、納税人在納税期限內沒有應納税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申報納税。納税人享受減税、免税待遇的,在減税、免税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申報納税。

當事人如果忘記繳納土地使用税的話,進行補繳税款和滯納金即可。土地使用税一般是由土地的使用者進行繳納,如果忘記繳納税款的話,那麼每延期一天,就需要繳納比例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土地使用税通常按年進行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