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個人城鎮土地使用税如何申報?

在我國,單位和個人可以有償使用城鎮土地,獲得有限的城鎮土地使用權。使用城鎮土地,需要遵循土地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用途、期限,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機關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那麼,單位和個人城鎮土地使用税如何申報?下面小編為您解答。

單位和個人城鎮土地使用税如何申報?

一、什麼是城鎮土地使用税?

城鎮土地使用税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標準,按規定税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税。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如何申報?

(一)業務描述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應依照税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規定的納税期限內,填報《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和《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細表》向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二)報送資料

1.《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2份。

2.首次申報或土地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報送《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細表》3份,同時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購地合同、發票等證明土地使用權屬的材料

(三)服務規範

1.納税人至辦税服務廳辦理自行納税申報的,辦税服務廳接收納税人申報資料信息,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税收優惠備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納税人通過”廣西地税網—金税三期網上辦税平台”辦理納税申報的,如果納税人已取得數字證書(CA認證),無需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紙質納税申報表,但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所有納税申報表的紙質資料保管備查。

如果納税人未取得數字證書(CA認證),需按年一次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紙質納税申報表,報送時間為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辦税服務廳接收納税人報送的紙質納税申報表,核對資料信息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已申報信息及税收優惠備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為納税人提供申報納税辦理指引,輔導納税人申報納税,提示納税人填寫税收優惠欄目,涉及税收優惠減免事項申報業務,需按税收優惠事項辦理的相關要求辦理。

4.納税人可通過財税庫銀電子繳税系統或銀行卡(POS機)等方式繳納税款,辦税服務廳應按規定開具税收票證。

5.辦税服務廳人員在相應申報表上簽名並加蓋業務專用章,一份返還納税人,一份作為資料歸檔。

6.在辦税服務廳或商業密集區提供自助辦税設備。

(四)提醒提示

1.如需調整前期的申報或對前期申報進行補充申報,則通過申報錯誤更正業務進行辦理;如果屬於納税評估自查補税,則通過對應的納税評估通知書進行辦理。

2.《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明細申報表》是《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的附表,納税人首次申報或變更申報時提交《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細表》後,《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明細申報表》由系統自動生成,無需納税人手工填寫,僅需簽字確認。

(五)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相關事項。瞭解人城鎮土地使用税如何申報,不僅要了解申報的流程,還要對申報內容有所瞭解。譬如,城鎮土地使用税的計算方法,申報期限,申報時需要填寫的信息等。不能及時申報土地使用税的,可能構成偷税漏税,這一點需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