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電報、信函等文字郵件,但不包括匯款、包裹、書籍紙包等郵件,作為犯罪對象的信件,不僅包括私人間的信件,而且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發給公民個人的信函。非法隱匿、譭棄、開拆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之間來往函件的,不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2、客觀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的行為。
3、主體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體。
4、主觀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