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實際情況,欠債起訴是有用的。如果債務人不按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法院判決生效之後,債務人還是拒絕償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以上四個條件缺一不可,不符合其中任何一個條件,起訴均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