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債務法人承擔連帶責任嗎
公司債務由公司全部財產承擔,所以法定代表人對公司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未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債務償還方式
(一)貨幣償還可以説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債務清償方式,按照債務的種類、金額以貨幣直接清償。
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還債,也可以給付現金。
(二)以應收賬款抵消債務公司賬款是指該賬户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代墊運雜費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業承兑匯票。
公司的錢都是流通的,留在公司的錢或許不一定足夠償還,但是在外流通尚未收回的貨款卻足夠清償。
此時在經過債務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應收的賬款抵消債務。
(三)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重要財產,只要是公司的財產,都可以用來償還債務。
公司對外債權能給公司帶來一定資產利益,也是公司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公司股份和公司債權都可以用來償還債權,但是股份和債權有其特殊性,股份價值容易變化,債權有索債不得的風險,因此用股份和債權償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要對此進行審查。
只有債權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
(四)以勞務償還債務所謂勞務,就是以活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
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
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所以公司法人代表對債務一般不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法人代表作為股東,未履行出資責任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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