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的效力是指原將其債權轉讓給受讓人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其具體包括:
1、對內效力,即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轉讓合同的效力。對債權人與受讓人而言,債權轉讓的實現意味着債權讓與人退出了原債權債務關係,其在原債權債務關係中的權利義務由受讓人承擔。
2、對外效力,即債權與對債務或第三人產生的效力。在達成轉讓協議後,並且通知債務人後,對債務人而言就確定了債權的歸屬。債務人便可依據通知清償債務。也可以根據通知履行抗辯權。
綜合上面所説的,債權是可以進行無償轉讓的,但在轉讓時債權人是有通知的義務,所簽訂的合同也需要在雙方協商好之後才能完成,自願簽訂的合同都會存在法律的效力,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債權轉讓的效力有哪些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才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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