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死亡後怎麼追討欠款呢
債務人死亡後的債務應當由其繼承人在債務人的遺產範圍內承擔。
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雙方可以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用債務人遺產償還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二、債務人失蹤後欠款向誰追討
1、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2、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3、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
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債務人死亡後怎麼追討欠款呢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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