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欠款流程和費用多少?

一、起訴欠款流程和費用多少?

起訴欠款流程和費用多少?

起訴欠款流程是需要書寫起訴狀,然後就是將民事起訴狀遞交給人民法院,訴訟費如下。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具體流程

撰寫起訴狀,如圖。起訴狀包括,被起訴人的名字、地址、出生年月日,籍貫、住所地、聯繫方式。請求的項目。事實和理由。

寫好起訴狀後,收集證據材料

來到最近的人民法院起訴。一般都是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訴,有工作人員接待。

來到立案大廳起訴

工作人員接待,審查起訴材料,決定是否受理起訴。

案件受理後,工作人員會提示提交證據。然後法院會聯繫被起訴的人,通知在指定的時間開庭。案件受理後,要及時諮詢有關法律人士,獲得專業的指導。一般在政府部門都有法律援助中心,而且援助中心不收費的。

二、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是什麼?

1、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破產;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3、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4、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是涉及到民事起訴方面的問題的話,需要繳納一定的訴訟費。當然了,訴訟費用需要嚴格的按照財產的標的額大小來進行確定,我國法律當中明確規定有一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