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債務人控制如何逃跑?

一、被債務人控制如何逃跑?

被債務人控制如何逃跑?

這種情況最好找到機會趕緊報警。最好能夠找到相關的證據,證明雙方存在着債務債權關係,然後債權人已經被債務人控制,儘快向警方報案,由警方對雙方的債務糾紛進行調查。

如果涉嫌控制債權人的人身自由,那麼債務人很有可能還要面臨着刑事處罰。

二、債務人逃避債務而逃跑的情況怎麼辦?

(一)債權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討借款。

債權人起訴時,應當到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只要有足夠證據證明該借貸關係存在,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受理條件,人民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後一般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露面,法院對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作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仍可採取拍賣債務人的房屋等財產的辦法,來為債務人清償債務。

(二)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債款。

"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支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絕還款,根據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財產代管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強制代管人支付。

(三)是債務人惡意逃債,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詐騙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司法實踐中,不少騙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義租用地方騙取供應商的貨款,然後一走了之,給債權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債務人的行為,已經不是商業上的欺詐和拖欠,而是騙取財產目的的詐騙犯罪。債權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後,就不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所以不管是債務人被控制或者是債權人被控制,只要是找到機會就一定要趕緊報警,雙方如果是因為債務糾紛導致的一方被控制,這裏涉嫌到的就不僅有民事責任了,還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要承擔怎樣的責任就需要等有關機構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查之後才進行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