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侵權是起訴域名持有人嗎?

一、網站侵權是起訴域名持有人嗎?

網站侵權是起訴域名持有人嗎?

網站侵權,應當向域名註冊人以及網站運營管理人追求賠償。

域名管理人不參與網站的維護和管理,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網站侵權有主動侵權和被動侵權,兩者處理有區別,網站有侵權行為的,如果被侵權人認為域名註冊商需要承擔責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網站和域名註冊商,但法院會不會受理要看是否符合起訴條件。

二、怎麼處理網絡侵權行為

(一)版權聲明不可少

版權聲明就是版權內容的使用許可證,是防止網絡侵權的第一步。它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很可惜,很多媒體都忽視了這一點,或者只是象徵性地放上“版權所有”四個字,沒有認真對待。一個充分的版權聲明,至少應該包括以下三點內容:

1、聲明自己是版權材料著作權人。

2、使用條款,即訪問者可以如何使用版權材料。如果允許轉載,往往會要求附上原網站的鏈接和出處。如果不允許轉載,就應該加一個警告,警示違者要承擔法律責任。

3、獲知詳細信息和聯繫未盡事項的方式。

(二)發出侵權通知書

著作權人可以通過侵權通知書,向“網絡服務提供者”主張自己的權利。後者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應當立即刪除涉嫌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斷開與涉嫌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並同時將通知書轉送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服務對象;服務對象網絡地址不明、無法轉送的,應當將通知書的內容同時在信息網絡上公告。否則,“網絡服務提供者”就要承擔連帶的侵權責任。

侵權通知書上必須包括三方面內容:

1、權利人的身份證明,包括姓名(名稱)、聯繫方式和地址等;

2、要求刪除或者斷開鏈接的侵權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和網絡地址;

3、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請注意,這三方面內容缺一不可,否則就會在法律上被視為無效。國家版權局的網站首頁上,就有規範格式的《要求刪除或斷開鏈接侵權網絡內容的通知》可供,並有詳盡的填寫説明。使用的時候,只要按規定填寫,然後簽名或加蓋公章即可。人民法院認定域名註冊、使用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註銷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請求判令由原告註冊使用該域名;給權利人造成實際損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網站有侵權行為的,如果被侵權人認為域名註冊商需要承擔責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網站和域名註冊商,但法院會不會受理要看是否符合起訴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