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異議審查期限有多長

對專利有異議向專利複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的期限是3個月,而對專利審查委員會審查複審的期限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一般是三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七條規定,在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後,請求人可以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增加理由或者補充證據。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補充證據的,專利複審委員會可以不予考慮。

專利異議審查期限有多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