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學生有無誤工費賠償?

大四學生有無誤工費賠償?

一、大四學生有無誤工費賠償?

因誤工費是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的,如果一般學生是不存在誤工費的。但如果確有證據證明在外有固定工資的,可以主張誤工費。依據《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學生由於並不承擔工作任務,所以一般是不需要賠償誤工費的。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在暑假期間,學生從事勞動工作的,可以在用人單位提供相關的誤工證明的情況下,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誤工費。另外,涉及到其它的賠償標準也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的情況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