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拘役三個月醉駕罰款去哪裏交?

醉駕拘役三個月醉駕罰款去哪裏交?

一、醉駕拘役三個月醉駕罰款去哪裏交?

罰款既可以去法院交,也可以去交警部門交,駕駛員醉駕,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罰款向作出處罰的交警部門繳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罰金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繳納。超過15天以後開始計算千分之三每天的滯納金,直到滯納金達到本金,就是罰款翻倍,然後不交了處理掉以後都不能辦理與車管駕管有關的業務,包括換證、增駕、車輛上牌等。

醉駕罰金在判決生效後找案件的主審法官開具繳納罰金的單據,然後由當事人持單據去法院的立案庭或法院指定的銀行繳納罰金,繳納完以後將繳款票據交給主辦法官,自己留存繳款人聯。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駕撞死人判刑標準是什麼?

醉駕肇事致人死亡判刑有以下三種情況:

1、醉駕後致人死亡未逃逸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醉駕肇事致人死亡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駕本身構成危險駕駛罪,可依法處罰金或拘役,而醉駕致人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

4、對於醉駕撞死人的行為,屬於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根據法律相關的規定,一般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最低三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如果存在逃逸行為而導致受害人死亡,處最低七年有期徒刑。醉駕的判刑流程一般為,公安機構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法院審判。

司機先到交警隊開罰單,再去銀行交罰款,最後回交警隊接受處理,醉酒駕駛撞人之後的處理方式不同,所受到的刑罰也有所不同,醉駕致人死亡,及時將受害者送往醫院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機醉駕致人死亡後,駕車逃逸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