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醉駕罰款自己説了算嗎
醉駕不會被罰款,醉駕的罰金標準也不是嫌疑人説了算,由法官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罰款和罰金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罰金:
屬於刑罰罰款:
屬於行政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繳納的時間不同罰金:
繳納時間由判決指定罰款:
除當場繳納外,一般應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
3、數額不同罰金的數額通常要高於罰款。
4、決定機關不同罰金:
由人民法院決定和執行罰款:
由相應的行政主管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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