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傷害賠償項目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傷害賠償項目是什麼

一、道路交通事故傷害賠償項目是什麼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二、法律適用,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主要適用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如下

1、《上海市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本市依法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強制保險)制度,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為4萬元”。

2、《上海市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若干規定》第五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失賠付;機動車未投保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一方在應當投保的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都是每個人所不想的,是不幸的。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但要賠償受害人醫療費,還需要賠償護理費、營養費,和誤工費,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還需要到專業的鑑定機構做傷殘鑑定報告,傷殘鑑定報告是交通事故賠償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