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常見的問題及處理

交通事故中常見的問題及處理

交通事故有大有小,有輕有重,不能一概而論。那麼,在遇到這些交通事故我們分別會碰到哪些問題呢?遇到這些問題時我們又該如何正確的處理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交通事故中常見的問題及處理

1、什麼樣的交通事故能 “私了”?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或者傷情輕微,當事人對事實以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車裏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損害賠償協議書的內容有那些?

損害賠償協議書是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所要填寫的書面文件,這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並共同在上面簽名。

損害賠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

3、哪些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警,並保護現場?

(1)造成人員死亡、重傷、輕傷的;

(2)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3)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4)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5)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當事人對事實和成因有爭議的;

(6)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7)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4、車輛被扣之後,能否拿回車上貨物?

可以拿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應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

5、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可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處理?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首先要和接到現場報警一樣做好相關記錄工作,並在三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説明理由。

6、事故當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調解?

當事人必須共同請求調解,交通警察當場對財產損失的確定、當事人過錯及承擔的賠償責任、賠償方式等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當場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拒絕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書》上簽名的以及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書》上載明有關情況,當場送達當事人。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書》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7、如何要求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

在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複議結論送達之日起10日內,如果各有關當事人一致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的話,公安機關可以接受調解申請。

8、對於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是否應予以賠償?

根據民法理論,賠償全部財產損失除了直接的財產損失之外,還應賠償失去的可得利益。判斷是否為可得利益,要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當事人已經預期或者能夠預見到的利益;二是必須可以期待、必然能夠得到的利益;三是必須為直接因違法行為所喪失的利益。

在正常情況下,車輛從事運輸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生的、不確定的,不能因偶然發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將正常情況下車輛營運可預期的必得利益計算才公平合理。

9、列入交通事故案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

10、到外地治療的費用能否要求賠償?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11、已退休人員有沒有誤工損失賠償呢?

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於退休以後在家頤養天年的人,沒有誤工損失的賠償。如果退休以後又獲得聘用上崗,有固定合法的工作和收入的,這部分的損失是能夠得到法院支持並獲得賠償的。

12、交通肇事罪的認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瞭解了以上針對不同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是否對您有所幫助呢,然而在交通事故中僅僅知道這些是不夠的,我們還應該知道更多的知識,例如交通事故中的賠償標準又是怎樣的,如果您想要獲得更多與交通事故相關的內容,請登錄本站官網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