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醉駕要受行政處罰嗎?

對於醉駕要受行政處罰嗎?

一、對於醉駕要受行政處罰嗎?

不會受行政處罰是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可以判緩刑嗎?

醉駕被判處拘役適用緩刑的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較輕,而且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3、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駕駛的犯罪分子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的,則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下對其使用緩刑,如是否屬於自首、是否對受害人進行了賠償並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認罪態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應積極向法院陳述辯護為自己爭取緩刑的機會。

三、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該怎麼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綜合上面所説的,醉駕的行為代表着酒精含量已經比較高,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直接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但要如何判定就要結合案件的大小來進行處理,對於運營車輛醉駕的嚴重者還終身不能獲得駕駛證件,所以,開車就不能喝酒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