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檢查院告知書有哪些辦理程序

醉駕檢查院告知書有哪些辦理程序

我國對於醉駕的判定十分嚴厲,對於相應的駕駛人進行依法的判決。相關的駕駛者在得到檢察院的告知書説明案件已經到了受理階段了,檢察院的醉駕告知書就是通知犯罪者進行辦理這類案件的法律文件。下面小編就醉駕檢查院告知書都有哪些辦理程序,這類法律事件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檢察院辦理醉駕案件流程

1、抽血。等待驗血報告,大約四到五天時間。(根據當天酒醉狀態,在血液報告沒出來前,需找關係的抓緊時間)

2、通知拿驗血報告(交300元驗血費)。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於80/mg的為酒駕,處罰結果:掉扣駕證六個月,罰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於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銷駕證,五年禁考駕證,由交警移交檢察法,提起公訴。

3、交警隊告知户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後審(需交10000元保證金)。由派出所指定辦理GPS手機號,並保持隨打隨接狀態。此程序快點一天辦完,慢點兩天,根據個人情況,每天月26號到所裏報到,並手寫一份思想彙報。

4、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約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

5、檢察院下達起訴書。

6、等待法院開庭宣判,十天到半個月。

7、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託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

8、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視情況而定,快點兩天,慢就不好説了。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調查報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議,法院根這些調查定刑。約要三到四天。

10、法院下達判決書。

11、拿着判決書,找交警隊辦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後審,再憑保證金票居,到市局退還保證金。

12、服刑。整個事件帶服完刑。(輕判)用時5個半月。

酒駕是車輛在道路幸事中車主生命安全最起碼的不尊重,為了加大對醉駕的處罰力度,醉駕行為作出已經被列入了刑法的規定。

我國的醉駕處理流程還是很明確的。相應的辦理和檢察機關對這類案件進行處理,我國的法院進行相應的判決。保障我國的社會交通安全和行人人身安全不受影響和破壞,依法治理交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