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交房沒入住沒裝修的房子是需要交納物業費。交房後,物業費就需要業主繳納。但是對於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業主以未入住為理由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可以起訴到法院。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