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車司機租賃協議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針對甲方租賃乙方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具體協議條款內容如下: 一、協議基本內容 1、乙方將一輛汽車出租給甲方使用,牌號為,出租時行車裏程為公里,車況基本情況為,駕駛員由乙方本人擔任。 2、乙方必須提供本人及車輛有效證件。提供《身份證》、《車輛行駛證》、《駕照證》、《交強險》,《購車發票》、《年檢證明》、《機動車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