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婚中的女方有責任嗎

破壞軍婚中的女方有責任嗎
破壞軍婚中的女方有責任嗎
破壞軍婚中的女方是有責任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因此,對於破壞現役軍人婚姻的行為,按照法律的規定,是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