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的庭審問答

故意傷害罪的庭審問答
故意傷害罪庭審問答
首先要知道。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就是故意傷害罪庭審問答舉例   1、法庭提問:  公訴人對被告人丁某某的詢問:包括水果刀的具體特徵,在何處被抓捕歸案等。  辯護人對被告人丁某某的詢問:包括被害人與報告人從發生爭執到被害人被刺的具體地點及過程,為什麼會隨身攜帶水果刀,誰先動,是否知曉有人報警等。  審判長對被告人丁某某的詢問:包括案件發生後問什麼沒有去自首而是去了醫院,因為什麼發生的糾紛,在醫院中你在幹什麼,為什麼會把對方傷致重傷二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