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專項資金職務犯罪特點

財政專項資金職務犯罪特點
專項資金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

專項資金是國家或有關部門下撥的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一般來説專項資金是指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用於完成專項工作或工程,並需要單獨報賬結算的資金,其在公共支出中所佔比例較大。筆者通過對近幾年來本院辦理的專項資金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統計,發現該類案件有以下特點:


(一)涉及罪名較為集中,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凸顯。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等。專項資金類職務犯罪案件所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上,由於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管由特定的部門和特定的人員經辦,在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與受補貼對象之間又缺乏嚴密正規的聯繫,所以管理上往往存在漏洞,為個人將專項資金據為己有提供了便利,從而造成此類案件中貪污罪、挪用公款罪集中凸顯。


(二)發案領域多,社會危害嚴重。專項資金職務犯罪涉及到了畜牧水產系統、農業系統、中小企業系統、民政系統、林業系統等領域,專項資金職務犯罪直接侵害政府的補貼政策和羣眾的切身利益,不僅會造成國家資產的流失,更為嚴重的是容易導致上級決策機構對社情、農情、企情的誤判,對惠民強企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產生諸多不利影響,甚至還有可能激化社會矛盾,引發社會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