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打架鬥毆怎麼處罰

在我國打架鬥毆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羣眾排危解難。

在我國打架鬥毆怎麼處罰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在我國打架鬥毆怎麼處罰
在我國打架鬥毆的處罰是:尚不構成犯罪的,會被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構成犯罪的,對於首要分子和積極參與者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