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小孩`上户口,父母沒在懷化怎辦 懷化市小孩上户口,父母沒在懷化,由嬰兒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登記户口。 《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 二、出生登記 (一)登記對象 限未滿3週歲的未登記常住户口的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兒”,含非婚生育、超計劃生育)。3週歲以上人員申報登記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補登”規定辦理。 (二)落户原則 1、新生嬰兒登記常住户口,按隨父隨母自願選擇原則,由父親或母親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登記户口。 2、嬰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户口登記機關無常住户口人員或高等院校落集體户口學生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登記户口。 3、嬰兒父、母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户口登記機關無常住户口人員或高等院校落集體户口學生的,由嬰兒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登記户口。 4、收養未登記常住户口的嬰兒,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登記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