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應該怎樣進行處罰

對於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應該怎樣進行處罰
對於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應該怎樣進行處罰
1、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處罰,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裁決。警告、50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派出所裁決;在農村,沒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2、其他任何黨政機關、單位或者事業、團體學校組織都沒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處罰的裁決權。公安派出所,只能對警告,50元以下罰款由裁決權,超過這個限度,必須由縣、市級公安機關執行裁決。其中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是指鐵路、民航、交通、森林、農墾等專業部門的公安機關。
3、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鄉(鎮)人民政府是設在鄉(鎮)區域的負責基層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治安管理處罰,應由縣、市級公安局製作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