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名字改了一次,父母離婚了還能改第二次嗎

孩子的名字改了一次,父母離婚了還能改第二次嗎
孩子的名字改了一次,父母離婚了還能改第二次嗎
可以再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擴展資料:户口本改名字流程
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因此,理論上不管何時都可以修改自己户口簿上的名字。
第一,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式的書面更改姓名的申請,如果受理的話,就等派出所來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
第二,如果户口本修改成功,根據户口本上面的新名字去辦理
第二代身份證,辦理手續跟換證的手續相同;
第三,身份證修改成功以後,要到相關部分,比如,社保,醫保,銀行,公積金等所有有效證件到發證部門去改名字;
第四,記得跟單位的人事説改名字的事情,在人事檔案中留下改名記錄,而且開始啟用新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