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尾別人的車子別人沒有受傷但問我要誤工費合理

我追尾別人的車子別人沒有受傷但問我要誤工費合理
刮到車別人説要誤工費是否合理

誤工費是受害人由於人身受到傷害,耽誤工作而形成的財產損失。即受害人因受傷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獲得勞動報酬而形成的損失。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若休息期間收入不減少的,就不存在誤工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破損車輛維修費用,車上裝載物品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由於車輛損失或者無法修復的車輛重置費;


(三)根據法律規定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的車輛,因交通事故而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為交通事故導致車輛無法繼續使用而產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費用。


目前法院支持的就是對營運車輛有所謂誤工費的賠償。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也有賠償。但是如果沒有人員傷亡,則不會產生誤工費;如果對方車輛不是營運車輛就不會有損失,如果需要對方舉證。另外,如果需要賠償的,我們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