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廉租房申請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的單身人員(以下統稱申請人),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1、申請人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 2、申請人財產、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市政府批准並定期向社會公佈的標準; 3、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 二、在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內,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申請人將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應當計算原住房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