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包含哪些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包含哪些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包含哪些
1.和解。很好理解,和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無須司法機關的介入。但由於和解協議缺乏強制執行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2.調解。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常見的居中機構有社區、街道辦事處、以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的效率較高,是一種不錯的權利救濟手段。
3.仲裁。仲裁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裁判,依法做出裁決的方式。生效的仲裁裁決書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最後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