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離婚要求,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不能離婚要求,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不能離婚要求,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民法典》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可以隨時提出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以及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況下,應當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