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鑑定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勞動鑑定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勞動鑑定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勞動鑑定的一般程序為:由需要鑑定的傷殘職工向用人單位勞動鑑定委員會提出書面鑑定申請,然後到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將診斷證明及有關檢驗材料送到勞動鑑定委員會,由勞動鑑定委員會根據鑑定標準,對申請鑑定者的病傷情況進行鑑定,作出是否醫療終結、是否喪失勞動能力、是否仍需病休等結論,並將該鑑定結論通知申請鑑定人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定人如對鑑定結果持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通知書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向上級部門申請調解處理或仲裁。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