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哪些犯人不適用死刑 犯罪時不滿18週歲,審判時懷孕或者已滿75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