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時間超期

行政處罰時間超期
行政處罰超期再次立案有這種情況嗎?
超出期限作出的行政處罰是無效的。具體法律規定如下:“《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的,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日;案情特別複雜,經延期仍不能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關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是否繼續延期。但是,《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對超出規定期限作出的行政處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卻沒有明確規定。”這是行政處罰超期再次立案有這種情況嗎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