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丈夫重婚之後

發現丈夫重婚之後
發現丈夫有外遇該怎麼離婚


  1、協議離婚

一般來講,協議離婚是最省時、最經濟的離婚方式。根據《婚姻登記條例》之規定,協議離婚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二)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三)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四)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户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户口;

(五)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以上幾點,如果有任何一點達不成協議,就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2、訴訟離婚

如果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去法院起訴離婚,應該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訴訟請求,要求被告進行離婚損害賠償;如果無過錯方作為被告應訴的話,如果同意離婚,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請求。


  注意:

如果在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但是如果雙方都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